室內裝修許可要不要申請、怎麼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依建築法要申請審查許可。違規罰的是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只罰廠商。這一頁講清楚誰要申請、什麼算室內裝修、流程與應備文件,以及書表在哪下載。
罰的不只是廠商 依建築法第 95-1 條,未申請擅自施工處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處罰對象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未改善或複查不合格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使用或封閉、強制拆除。 所以不能用「是師傅說不用申請的」來免責。
先判斷:你這件要不要申請
-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屬經指定應申請的類型
這是依法規結構的初篩,不是核准與否的認定。需不需要申請是個案認定,最終以當地建管單位為準——不確定就打電話問,那通電話會省下很多麻煩。
什麼才算「室內裝修」
這是最大的誤解來源。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 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
- 內部牆面裝修
- 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於樓地板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
- 分間牆(隔間牆)的變更
- 壁紙、壁布的黏貼
- 窗簾、家具的擺設
- 活動隔屏(沒有固定於樓地板)
- 地氈等的舖設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所以「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誰需要申請
| 建物類型 | 要不要申請 | 說明 |
|---|---|---|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需要 | 例如店舖、餐飲、辦公、旅館、補習班、診所、幼兒園等。範圍依內政部公告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認定。這一類幾乎一律要申請。 |
|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 | 需要 |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中,經內政部指定應申請的類型。實務上住宅大樓(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的室內裝修屬於此類。這是最多人踩到卻不知道的一項。 |
| 五層以下住宅(公寓、透天) | 原則不需要 | 但如果變更防火避難設施、主要構造或主要設備(例如動到樓梯、防火區劃、消防設備),仍然要辦。 |
| 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或主要構造 | 一律需要 | 不論建築物類型。動到防火門、防火區劃、樓梯、承重牆、樑柱都屬於這一類,而且要注意這也可能構成「變更使用執照」的問題。 |
申請流程六步
確認需不需要申請
你先看建物類型(供公眾使用?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裝修內容(有沒有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隔間、防火避難設施)。
實務提醒不確定時直接打電話問當地建管單位,這通電話會省下很多麻煩。不要相信「這種小工程不用啦」——罰的是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只罰廠商。
委託有資格的人辦理
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辦理。
實務提醒簽約前先看對方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與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證。無照施工是罰則的另一個來源。
備齊圖說與文件送審
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送當地建管單位審查,或送內政部認可的「審查機構」做簡化審查(多數縣市可行,速度較快)。
實務提醒走審查機構通常比直接送政府快,費用略高。兩種都是合法路徑,可以請廠商比較。
取得室內裝修審核合格證明
主管機關/審查機構審查通過後發給「審核合格證明」。取得後才可以施工。
實務提醒沒有這張就動工,就是建築法 §77-2 的違規。很多糾紛是廠商為了趕工先做,事後才補辦。
依核准圖說施工
室內裝修業施工內容必須與核准的圖說一致。變更要辦變更設計。
實務提醒現場口頭變更的部分若涉及核准內容,竣工查驗會過不了。變更一定要走程序。
申請竣工查驗
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完工後申請查驗,查驗合格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實務提醒合格證明是日後買賣、貸款、以及應付檢舉的憑據,一定要拿到並留存。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申請書 | 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 |
|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 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 |
| 原核准建築圖說 | 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 |
| 室內裝修圖說 | 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 |
|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 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
| 委託書 | 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 |
| 使用執照影本 | 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 |
| 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 | 不是法定必備,但多數社區規約要求,且施工電梯保護與時間限制都靠這一關。 |
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版本。 另外: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辦理,一般人不能自己送—— 所以下載書表主要是為了知道對方要幫你準備什麼、費用合不合理。
文件產生器
填一次,產出四份可列印、可下載的文件。 本站不產出官方申請書——那是各縣市自訂的制式表格, 而且依法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登記的室內裝修業送審。 假造一份看起來像官方的東西只會害你被退件。 以下四份是你自己該掌握的:要準備什麼、要向廠商問什麼、要授權到哪裡、要跟管委會報備什麼。
一、案件判斷與應備文件清單
- □ 申請書
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 - □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 - □ 原核准建築圖說
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 - □ 室內裝修圖說
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 - □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 □ 委託書
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 - □ 使用執照影本
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 - □ 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實務上幾乎都需要。不是建築法的必備文件,但是社區規約的要求,而且電梯保護與施工時間全靠這一關。
二、廠商資格與報價確認單(請對方填寫並回覆)
- 公司全名與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 -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號
________(依法應向縣市政府登記) -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號
________ - 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號
________ - 若由建築師辦理:建築師姓名與開業證書字號
________ - 送審路徑
□ 直接送 ____ 建管單位 □ 送內政部認可之審查機構:____ - 規費(政府或審查機構收取)
約 _____ 元 - 代辦服務費
約 _____ 元(是否含竣工查驗:□ 含 □ 不含) - 預估審查時程
送件到取得審核合格證明約 __ 週 - 竣工查驗是否代辦、費用
□ 代辦,費用 ____ 元 □ 不代辦 - 若審查未通過,修正與重送的費用如何計
____________
三、委託書(草稿)
茲委託 ________(以下稱受託人),就本人所有坐落於 ____________ 之建築物室內裝修事宜, 代為辦理下列事項:
- 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之申請、送件、補正與領取審核合格證明。
- 依核准圖說施工期間之相關文件送件。
- 室內裝修竣工查驗之申請與領取合格證明。
受託人辦理上開事項,應以本人事先書面同意之圖說與內容為範圍; 變更設計、擴大施工範圍或增加費用,須另經本人書面同意, 未經同意者本人不負擔其費用。本委託書之權限不包括代本人簽訂工程承攬契約、 代收工程款,亦不包括對第三人為任何債務承擔。
四、管委會施工報備申請書(草稿)
茲因本戶(________)進行室內裝修, 依社區規約向管理委員會報備如下:
- 施工期間
自 ____ 起,預計 10 週(實際完工日以通知為準)。施工時間依社區規約,例假日與夜間不施工。 - 施工內容
天花板裝修(固著於構造體)、內部牆面裝修、分間牆(隔間)變更,室內約 30 坪。 - 是否已取得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 已取得,證明文件字號:_____(依建築法應申請) - 承攬廠商與聯絡人
________ 現場負責人:____ 電話:______ - 保護措施
電梯(轎廂壁面與地板)、公共走道、大門、消防設備一律做防護;每日收工前清掃公共區域。 - 廢棄物清運
交由合法清除機構處理,不占用公共空間堆置;清運車輛進出時間:____ - 保證金
依社區規約繳納 _____ 元,完工並經確認公共區域無損後退還。 - 緊急聯絡人
所有權人 ____ 電話:________
資料來源:建築法第 77-2、95-1 條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需不需要申請是個案認定,最終以當地建管單位為準。 由實價雷達 housetw.com 產生。
書表與法規在哪下載
沒有全國統一的範本,書表由各縣市建管單位自訂。 以下是官方入口,不是第三方整理的版本。
| 來源 | 有什麼 | 說明 |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原文 | 先看法規本文,尤其是「室內裝修」的定義與應申請的範圍。 |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審查機構名單、專業技術人員查詢 | 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審查機構名單與專業技術人員登記查詢都在這裡。 |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臺北市的申請書表下載與線上申辦 | 臺北市的室內裝修申請走這裡,書表與流程都有公告。 |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新北市的申請書表與應備文件 | 新北市的建管業務由工務局主管。 |
| 各縣市建管單位 | 你的建物所在地的建管處/工務局 | 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的版本。搜「○○市 室內裝修 申請」就能找到該局的書表下載頁。 |
先看法規本文再看範本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定義了什麼叫「室內裝修」與應申請的範圍; 建築法(第 77-2、95-1 條) 是應申請的依據與罰則。這兩份看過,就不會被「這種小工程不用申請啦」帶走。
裝潢的其他行政面
接著算
室內裝修許可要不要申請、怎麼申請常見問題
室內裝修一定要申請許可嗎?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需要。例如店舖、餐飲、辦公、旅館、補習班、診所、幼兒園等。範圍依內政部公告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認定。這一類幾乎一律要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需要。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中,經內政部指定應申請的類型。實務上住宅大樓(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的室內裝修屬於此類。這是最多人踩到卻不知道的一項。 五層以下住宅(公寓、透天):原則不需要。但如果變更防火避難設施、主要構造或主要設備(例如動到樓梯、防火區劃、消防設備),仍然要辦。 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或主要構造:一律需要。不論建築物類型。動到防火門、防火區劃、樓梯、承重牆、樑柱都屬於這一類,而且要注意這也可能構成「變更使用執照」的問題。
什麼才算「室內裝修」?
需要申請的範圍包含: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於樓地板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分間牆(隔間牆)的變更。不包含:壁紙、壁布的黏貼、窗簾、家具的擺設、活動隔屏(沒有固定於樓地板)、地氈等的舖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所以「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申請流程是什麼?
1. 確認需不需要申請(你):先看建物類型(供公眾使用?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裝修內容(有沒有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隔間、防火避難設施)。 2. 委託有資格的人辦理(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辦理。 3. 備齊圖說與文件送審(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送當地建管單位審查,或送內政部認可的「審查機構」做簡化審查(多數縣市可行,速度較快)。 4. 取得室內裝修審核合格證明(主管機關/審查機構):審查通過後發給「審核合格證明」。取得後才可以施工。 5. 依核准圖說施工(室內裝修業):施工內容必須與核准的圖說一致。變更要辦變更設計。 6. 申請竣工查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完工後申請查驗,查驗合格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要準備哪些文件?
申請書(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原核准建築圖說(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室內裝修圖說(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委託書(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使用執照影本(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不是法定必備,但多數社區規約要求,且施工電梯保護與時間限制都靠這一關。)。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版本。
申請書範本在哪裡下載?
沒有全國統一的範本——書表由各縣市建管單位自訂。官方入口是: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原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審查機構名單、專業技術人員查詢)、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的申請書表下載與線上申辦)、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的申請書表與應備文件)、各縣市建管單位(你的建物所在地的建管處/工務局)。實務上搜「○○市 室內裝修 申請」就能找到該局的書表下載頁。另外要注意: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辦理,一般人不能自己送——所以下載範本主要是為了知道對方要幫你準備什麼、費用合不合理。
沒申請就施工會怎樣?
依建築法第 95-1 條,處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處罰對象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未改善或複查不合格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使用或封閉、強制拆除。 重點是「罰的不只是廠商」。所有權人與使用人同樣是處罰對象,所以不能用「是師傅說不用申請的」來免責。
誰可以辦這個申請?
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簽約前先看對方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與技術人員登記證——無照施工是罰則的另一個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