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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許可要不要申請、怎麼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依建築法要申請審查許可。違規罰的是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只罰廠商。這一頁講清楚誰要申請、什麼算室內裝修、流程與應備文件,以及書表在哪下載。

罰的不只是廠商 依建築法第 95-1 條,未申請擅自施工處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處罰對象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未改善或複查不合格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使用或封閉、強制拆除。 所以不能用「是師傅說不用申請的」來免責。

先判斷:你這件要不要申請

這是依法規結構的初篩,不是核准與否的認定
需要申請

這是依法規結構的初篩,不是核准與否的認定。需不需要申請是個案認定,最終以當地建管單位為準——不確定就打電話問,那通電話會省下很多麻煩。

什麼才算「室內裝修」

這是最大的誤解來源。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屬於室內裝修(受管制)
  • 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
  • 內部牆面裝修
  • 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於樓地板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
  • 分間牆(隔間牆)的變更
不屬於(不受管制)
  • 壁紙、壁布的黏貼
  • 窗簾、家具的擺設
  • 活動隔屏(沒有固定於樓地板)
  • 地氈等的舖設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所以「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誰需要申請

建物類型要不要申請說明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需要 例如店舖、餐飲、辦公、旅館、補習班、診所、幼兒園等。範圍依內政部公告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認定。這一類幾乎一律要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 需要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中,經內政部指定應申請的類型。實務上住宅大樓(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的室內裝修屬於此類。這是最多人踩到卻不知道的一項。
五層以下住宅(公寓、透天) 原則不需要 但如果變更防火避難設施、主要構造或主要設備(例如動到樓梯、防火區劃、消防設備),仍然要辦。
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或主要構造 一律需要 不論建築物類型。動到防火門、防火區劃、樓梯、承重牆、樑柱都屬於這一類,而且要注意這也可能構成「變更使用執照」的問題。

申請流程六步

1

確認需不需要申請

先看建物類型(供公眾使用?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裝修內容(有沒有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隔間、防火避難設施)。

實務提醒不確定時直接打電話問當地建管單位,這通電話會省下很多麻煩。不要相信「這種小工程不用啦」——罰的是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只罰廠商。

2

委託有資格的人辦理

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

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辦理。

實務提醒簽約前先看對方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與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證。無照施工是罰則的另一個來源。

3

備齊圖說與文件送審

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

送當地建管單位審查,或送內政部認可的「審查機構」做簡化審查(多數縣市可行,速度較快)。

實務提醒走審查機構通常比直接送政府快,費用略高。兩種都是合法路徑,可以請廠商比較。

4

取得室內裝修審核合格證明

主管機關/審查機構

審查通過後發給「審核合格證明」。取得後才可以施工。

實務提醒沒有這張就動工,就是建築法 §77-2 的違規。很多糾紛是廠商為了趕工先做,事後才補辦。

5

依核准圖說施工

室內裝修業

施工內容必須與核准的圖說一致。變更要辦變更設計。

實務提醒現場口頭變更的部分若涉及核准內容,竣工查驗會過不了。變更一定要走程序。

6

申請竣工查驗

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

完工後申請查驗,查驗合格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實務提醒合格證明是日後買賣、貸款、以及應付檢舉的憑據,一定要拿到並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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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文件說明
申請書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
原核准建築圖說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
室內裝修圖說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委託書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
使用執照影本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
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不是法定必備,但多數社區規約要求,且施工電梯保護與時間限制都靠這一關。

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版本。 另外: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辦理,一般人不能自己送—— 所以下載書表主要是為了知道對方要幫你準備什麼、費用合不合理。

文件產生器

填一次,產出四份可列印、可下載的文件。 本站不產出官方申請書——那是各縣市自訂的制式表格, 而且依法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登記的室內裝修業送審。 假造一份看起來像官方的東西只會害你被退件。 以下四份是你自己該掌握的:要準備什麼、要向廠商問什麼、要授權到哪裡、要跟管委會報備什麼。

應備文件清單(可列印勾選)依你的案件條件列出要準備哪些文件,以及每一份要注意什麼。交件前逐項打勾。文件缺一項就退件重跑,而各縣市的補充要求不同。先有清單才知道對方漏了什麼。
廠商資格與報價確認單要對方填寫的表: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號、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號、送審路徑、規費與服務費、預估時程。申請必須由有資格的人辦。這張表填不出來的廠商,這件事就辦不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
委託書草稿委任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代為辦理申請與竣工查驗的委任文字。這是你自己的意思表示,本來就該由你決定範圍。空白委託等於把變更設計的權限也交出去。
管委會施工報備申請書草稿向管委會報備的內容:施工期間、工班與車輛、保護措施、保證金、緊急聯絡人、廢棄物清運。不是法定必備,但幾乎每個社區的規約都要求,而且電梯保護與施工時間全靠這一關。格式各社區不同,內容大同小異。
裝修範圍(勾選會影響應備文件)
資料只在你的瀏覽器產生文件,不會送到本站或任何第三方
產出文件

一、案件判斷與應備文件清單

建物:(未填) 所有權人:(未填)
總樓層 12 層・一般住宅・室內 30 坪
預計開工 (未填)・工期 10 週

初步判斷:需要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屬經指定應申請的類型
這是依法規結構的初篩,不是核准與否的認定。需不需要申請是個案認定,最終以當地建管單位為準——不確定就打電話問,那通電話會省下很多麻煩。

  1. □ 申請書
    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
  2. □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
  3. □ 原核准建築圖說
    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
  4. □ 室內裝修圖說
    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
  5. □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6. □ 委託書
    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
  7. □ 使用執照影本
    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
  8. □ 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實務上幾乎都需要。不是建築法的必備文件,但是社區規約的要求,而且電梯保護與施工時間全靠這一關。

二、廠商資格與報價確認單(請對方填寫並回覆)

  1. 公司全名與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
  2.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號
    ________(依法應向縣市政府登記)
  3.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號
    ________
  4. 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號
    ________
  5. 若由建築師辦理:建築師姓名與開業證書字號
    ________
  6. 送審路徑
    □ 直接送 ____ 建管單位 □ 送內政部認可之審查機構:____
  7. 規費(政府或審查機構收取)
    約 _____ 元
  8. 代辦服務費
    約 _____ 元(是否含竣工查驗:□ 含 □ 不含)
  9. 預估審查時程
    送件到取得審核合格證明約 __ 週
  10. 竣工查驗是否代辦、費用
    □ 代辦,費用 ____ 元 □ 不代辦
  11. 若審查未通過,修正與重送的費用如何計
    ____________

這張表填不出來的廠商,這件事就辦不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

三、委託書(草稿)

茲委託 ________(以下稱受託人),就本人所有坐落於 ____________ 之建築物室內裝修事宜, 代為辦理下列事項:

  1. 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之申請、送件、補正與領取審核合格證明。
  2. 依核准圖說施工期間之相關文件送件。
  3. 室內裝修竣工查驗之申請與領取合格證明。

受託人辦理上開事項,應以本人事先書面同意之圖說與內容為範圍; 變更設計、擴大施工範圍或增加費用,須另經本人書面同意, 未經同意者本人不負擔其費用。本委託書之權限不包括代本人簽訂工程承攬契約、 代收工程款,亦不包括對第三人為任何債務承擔。

委託人(所有權人):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 __ 年 __ 月 __ 日

這是草稿,不是法律意見。金額大或情況複雜時請律師或地政士看過再簽。

四、管委會施工報備申請書(草稿)

茲因本戶(________)進行室內裝修, 依社區規約向管理委員會報備如下:

  1. 施工期間
    自 ____ 起,預計 10 週(實際完工日以通知為準)。施工時間依社區規約,例假日與夜間不施工。
  2. 施工內容
    天花板裝修(固著於構造體)、內部牆面裝修、分間牆(隔間)變更,室內約 30 坪。
  3. 是否已取得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 已取得,證明文件字號:_____(依建築法應申請)
  4. 承攬廠商與聯絡人
    ________ 現場負責人:____ 電話:______
  5. 保護措施
    電梯(轎廂壁面與地板)、公共走道、大門、消防設備一律做防護;每日收工前清掃公共區域。
  6. 廢棄物清運
    交由合法清除機構處理,不占用公共空間堆置;清運車輛進出時間:____
  7. 保證金
    依社區規約繳納 _____ 元,完工並經確認公共區域無損後退還。
  8. 緊急聯絡人
    所有權人 ____ 電話:________

申請人:______ 戶別:____ 日期:中華民國 __ 年 __ 月 __ 日
各社區規約要求不同,實際格式請以你們管委會的版本為準;本草稿是為了讓你知道該寫哪些內容。

資料來源:建築法第 77-2、95-1 條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需不需要申請是個案認定,最終以當地建管單位為準。 由實價雷達 housetw.com 產生。

書表與法規在哪下載

沒有全國統一的範本,書表由各縣市建管單位自訂。 以下是官方入口,不是第三方整理的版本。

來源有什麼說明
全國法規資料庫 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原文 先看法規本文,尤其是「室內裝修」的定義與應申請的範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審查機構名單、專業技術人員查詢 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審查機構名單與專業技術人員登記查詢都在這裡。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的申請書表下載與線上申辦 臺北市的室內裝修申請走這裡,書表與流程都有公告。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的申請書表與應備文件 新北市的建管業務由工務局主管。
各縣市建管單位 你的建物所在地的建管處/工務局 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的版本。搜「○○市 室內裝修 申請」就能找到該局的書表下載頁。

先看法規本文再看範本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定義了什麼叫「室內裝修」與應申請的範圍; 建築法(第 77-2、95-1 條) 是應申請的依據與罰則。這兩份看過,就不會被「這種小工程不用申請啦」帶走。

裝潢的其他行政面

接著算

室內裝修許可要不要申請、怎麼申請常見問題

室內裝修一定要申請許可嗎?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需要。例如店舖、餐飲、辦公、旅館、補習班、診所、幼兒園等。範圍依內政部公告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認定。這一類幾乎一律要申請。 六層以上集合住宅:需要。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中,經內政部指定應申請的類型。實務上住宅大樓(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的室內裝修屬於此類。這是最多人踩到卻不知道的一項。 五層以下住宅(公寓、透天):原則不需要。但如果變更防火避難設施、主要構造或主要設備(例如動到樓梯、防火區劃、消防設備),仍然要辦。 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或主要構造:一律需要。不論建築物類型。動到防火門、防火區劃、樓梯、承重牆、樑柱都屬於這一類,而且要注意這也可能構成「變更使用執照」的問題。

什麼才算「室內裝修」?

需要申請的範圍包含: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於樓地板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分間牆(隔間牆)的變更。不包含:壁紙、壁布的黏貼、窗簾、家具的擺設、活動隔屏(沒有固定於樓地板)、地氈等的舖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所以「只貼壁紙、換窗簾、放活動櫃」不在管制範圍;但只要動到天花板、牆面裝修或隔間,就進入管制。

申請流程是什麼?

1. 確認需不需要申請(你):先看建物類型(供公眾使用?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與裝修內容(有沒有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隔間、防火避難設施)。 2. 委託有資格的人辦理(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辦理。 3. 備齊圖說與文件送審(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送當地建管單位審查,或送內政部認可的「審查機構」做簡化審查(多數縣市可行,速度較快)。 4. 取得室內裝修審核合格證明(主管機關/審查機構):審查通過後發給「審核合格證明」。取得後才可以施工。 5. 依核准圖說施工(室內裝修業):施工內容必須與核准的圖說一致。變更要辦變更設計。 6. 申請竣工查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完工後申請查驗,查驗合格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要準備哪些文件?

申請書(各縣市建管單位提供的制式表格,需申請人與專業技術人員簽章。);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建物謄本。非所有權人申請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原核准建築圖說(向建管單位申請調閱原核准的平面圖,作為對照基準。這也是「原始隔間長怎樣」唯一的合法來源。);室內裝修圖說(平面圖、裝修範圍圖、裝修材料表(含防火性能等級)、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開業建築師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委託書(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的委任文件。);使用執照影本(部分縣市要求,用於確認原核准用途。);管委會同意或報備文件(不是法定必備,但多數社區規約要求,且施工電梯保護與時間限制都靠這一關。)。申請書格式與應備文件由各縣市自訂,一定要下載當地版本。

申請書範本在哪裡下載?

沒有全國統一的範本——書表由各縣市建管單位自訂。官方入口是: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原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審查機構名單、專業技術人員查詢)、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的申請書表下載與線上申辦)、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的申請書表與應備文件)、各縣市建管單位(你的建物所在地的建管處/工務局)。實務上搜「○○市 室內裝修 申請」就能找到該局的書表下載頁。另外要注意:申請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辦理,一般人不能自己送——所以下載範本主要是為了知道對方要幫你準備什麼、費用合不合理。

沒申請就施工會怎樣?

依建築法第 95-1 條,處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處罰對象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未改善或複查不合格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使用或封閉、強制拆除。 重點是「罰的不只是廠商」。所有權人與使用人同樣是處罰對象,所以不能用「是師傅說不用申請的」來免責。

誰可以辦這個申請?

開業建築師,或依法登記開業並置有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的室內裝修業。簽約前先看對方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與技術人員登記證——無照施工是罰則的另一個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查詢。

不知道找誰做,或想確認手上的報價合不合理? 加 LINE 告訴我們坪數、屋況與預算, 我們幫你對接合作的裝潢與統包廠商、協助比對報價項目是否齊全。 本站不自己接案、不收你的費用,也不會把你的聯絡方式給沒問過你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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